一,協助政府對街頭藝術的資格有所規範,舉辦資格審查,提昇各表演者的表演,於表演時發揮個人特色。
二,於政府及私人機構舉辦各項活動時,配合 ( 主、協、承辦 ) 各項街頭藝術展演,讓街藝真善美發揮。
三,積極參與高雄市能發揮街頭藝術之活動場地,帶動地方文化層面的街頭藝術,使之成為地方特色。
四. 配合舉辦各項街藝研習營、座談會及配合地方開設各項才藝班,用以增進全民休閒的另一選擇。
五,建立街藝網站,將街頭藝術動靜態展演於網站上發表,將臺灣街藝讓世界都知道,藉以提昇全民街藝水準。
六,邀請各國街頭藝術表演人員來台交流,舉辦街藝大使選拔;增進臺灣民間街藝與世界接軌的機會,促進台灣街頭文化、街頭藝術國際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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